近期,廣東東莞多家企業在媒體上發佈《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引起關注。這些《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的發佈,源於《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2022年4月6日起施行。該《指引》明確,除了13類情節惡劣、已明確不適用於《指引》的環境違法行為,企業能對違法行為及時改正,並在主要媒體公開道歉、承諾守法的,可按30%-50%的比例降低罰款金額。
  5月5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微信公眾號「東莞生態環境」發文披露,據統計,截至4月21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共收到33宗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申請,已作出處罰決定降低處罰金額的案件有18宗,降低罰款金額達127.96萬元,案均降低罰款金額約7.1萬元。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表示,《指引》的出台有利於推動環境違法者主動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減少環境污染擴大,有利於緩解道歉承諾守法者的經濟壓力,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平穩健康發展等。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已於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意味著廣東從今年開始正式在全省推廣實施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
  企業整改后公開道歉,降低罰款20萬
  今年4月初,東莞市厚街君聯運動器材加工廠(以下簡稱「君聯運動」)通過東莞本地媒體發佈《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稱,2022年1月13日,該公司在東莞市厚街鎮溪頭社區4號鑫浩源科技園D棟1樓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環境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出現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於未經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和驗收,直接投入生產。
  「儘管事後我公司全力整改,已經停止生產並已經委託第三方機構在辦理環保手續和環保治理工程了。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沒有異議,並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保行政處罰決定。」君聯運動承諾,主動執行環保處罰決定,全面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範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
  澎湃新聞注意到,5月5日,微信公眾號「東莞生態環境」發文披露了對君聯運動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情況。據該文章介紹,2022年1月13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君聯運動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主要從事EVA鞋底加工生產,未配套環境保護設施,在未依法辦理環評審批、未完成環保自主驗收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產。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其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對其未驗先投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擬罰款42萬元。君聯運動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主動配合整改,積極補辦環保手續,提交道歉承諾申請書並在東莞主要媒體上公開道歉,承諾守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其及時改正、公開道歉承諾守法等情況,依據《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22萬元,與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金額相比降低近50%,降低金額達20萬元。
  今年4月6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發佈《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當日起施行。該《指引》結合東莞環境質量目標、重點行業、敏感區域等生態環境政策要求,除了13類情節惡劣、已明確不適用於《指引》的環境違法行為,企業能對違法行為及時改正,並在東莞日報、東莞時間網、東莞陽光網等主要媒體公開道歉、承諾守法的,按照以下標準從輕處罰:涉及14類重污染工序的,按擬罰款金額30%降低;位於石馬河、茅洲河流域8個鎮街的,按擬罰款金額40%降低;其他的,按照擬罰款金額50%降低。降低的額度最多不超過20萬元,且不能突破法定最低限額。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4月以來,東莞多家企業在東莞本地媒體發佈了《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在上述文章中介紹,君聯運動一案也是《指引》自4月6日實施以來東莞首宗道歉承諾從輕處罰案件。據統計,截止到4月21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共收到33宗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申請,已作出處罰決定降低處罰金額的案件有18宗,降低罰款金額達127.96萬元,案均降低罰款金額約7.1萬元。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表示,《指引》的出台,有助於促進嚴格執法、自覺守法與普法宣傳的有機結合,有利於推動環境違法者主動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減少環境污染擴大,並促進環境違法者主動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增強守法意識,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有利於緩解道歉承諾守法者的經濟壓力,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平穩、健康發展,同時,也有利於減少行政覆議、行政訴訟數量,提高執法效率。
  廣東全省推廣實施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此前,廣東廣州、深圳、中山、珠海、佛山等多個城市均有當地企業在媒體上發佈《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並獲得從輕處罰。以廣州市為例,今年3月,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公開道歉」專欄刊登了一則《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稱,「我單位在2021年12月2日廢水總排放口超標排放生產廢水……就上述違法行為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誠摯的歉意。我單位鄭重承諾,在今後的生產和經營過程中,一定嚴格遵守生態環保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自覺承擔起排污者應有的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這是白雲區某公司按照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雲分局指引完成的全市首宗違法案件公開道歉案例。
  這些《環保公開道歉承諾書》的出爐,其政策背景是,《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於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改正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公開道歉申請,並在地級市以上主要媒體或網站上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的,按罰款標準的30%-50%降低處罰;降低后的罰款額低於法定最低罰款額的,按法定最低罰款額處罰。
  據深圳特區報此前報導,早在2016年3月,《深圳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第三版)》首創違法者主動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該制度設立初衷是為了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對企業而言,部分有整改意願的企業因處罰額度較高導致資金困難從而減少環保投入,部分違法企業高層管理者僅憑罰款缺少體驗式教育。二是對執法者而言,由於深圳推行零自由裁量權的定額罰款,剛性高額罰款使處罰中的申辯、聽證以及處罰后的覆議、訴訟程序增加,影響執法效率,耗費社會成本。三是對公眾而言,環境執法相對專業和封閉,直達公眾的鮮活案例少,對環境執法知曉度低、參與度不高。
  據統計,2016年至2021年,深圳累計已有1270家違法企業在深圳主流媒體公開道歉承諾,均在作出處罰決定前自覺完成整改。其中,2020年、2021年分別有53家、48家企業公開道歉承諾,減免處罰金額分別為469.5萬元、487.4萬元,均占當年總處罰金額的4.3%。2020年公開道歉承諾企業中,再次違法企業6家,2021年僅2家,企業守法意識明顯增強。
  該報導顯示,在深圳試行多年的基礎上,廣東省總結深圳市環境執法先行先試經驗,今年開始正式在全省推廣實施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這一制度創新落實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的原則,力圖改變傳統生態環境執法中守法教育和引導不足、社會監督不夠等問題,幫助企業提升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環境守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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